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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按品类2026.07.08

超声吸入器许可指南

'超声吸入器'是一个家用吸入器与手术用吸引器混用的名称。属于哪一种,类别·检测·周期就完全不同 — 本文整理了这个岔路口。

核心摘要 — 这个品目从名称开始就是陷阱。"超声吸入器"这同一个名称,被用于家用药品吸入器和手术用吸引器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属于哪一种,类别·检测·周期·费用就完全不同。因此,这个品目的注册始于品目分类,也终于品目分类。

超声吸入器名称分岔图 — 家用药品吸入器与手术用超声吸引器的区分

相同的名称,不同的产品

项目 超声式药品吸入器 手术用超声吸引器
功能 以超声将药液微粒化并递送至呼吸道 以超声能量粉碎·抽吸组织
使用场所 家庭·医院(呼吸系统疾病) 手术室
监管分量 通常2类范畴 更高类别,审评资料负担重
程序 参见2类认证流程 许可程序,可能涉及临床评价争议

在采购·进口阶段只看到"吸入器"这个词就签合同,等于在一份监管上截然不同的项目上签了字。如果分类模糊,通过韩国食药处(MFDS)的品目分类程序取得官方确认,是为整体日程买的一份保险。

两类产品共同需要准备的资料

无论哪一种,都是用电且作用于人体的器械,因此资料框架相同。

电气·机械安全与电磁兼容 — IEC 60601-1系列、EMC(IEC 60601-1-2)。家用产品还需额外考虑家庭环境使用条件。

性能检测 — 雾化型产品需要针对雾化量·气溶胶粒子特性等,进行品目基准规格规定条件下的公认检测。手术用产品则以输出特性和安全功能的验证为中心。

生物学安全性 — 针对药液·人体接触部位材质的ISO 10993系列评价。这是实务中最常受阻的环节(见下文)。

软件文件 — 如有控制软件,需按等级提供验证(Validation)资料。

技术文件 — 将上述结果按预期用途–原理–规格–检测的逻辑加以整合。

如属进口产品,还需加上海外制造场所的KGMP以及制造商的资料配合。

实务中常见的弯路

按"家用"引进,文案却是医用。 预期用途文案宣称治疗疾病,导致类别·要求随之上调。宣称文案不属于营销范畴,而属于法规设计范畴。

试图用产品手册数据代替性能检测。 审评要求的是公认检测数据。先筛选制造商已有检测报告的可认可范围,可以减少重复检测。

材质信息的高墙。 制造商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药液接触部位材质,生物学安全性评价就会停摆,整个项目随之停摆。在合同中写入资料提供义务是唯一廉价的预防措施。

启动前检查清单

  • 确定自己的产品属于两类中的哪一种(必要时取得官方分类确认)
  • 起草预期用途文案并审查其对类别的影响
  • 取得制造商已有检测资料清单 → 筛选在韩国可认可的范围
  • 确保药液/人体接触部位材质信息的取得渠道
  • 在合同中写入资料提供义务

对这个品目而言,一个分类判断就能改变项目的规模。只需一页产品规格书,我们就能为您指明方向 — 欢迎使用免费事前评估

常见问题

Q. 超声吸入器属于几类?
取决于产品实际是什么。将药液微粒化的家用·医院用吸入器通常按2类范畴审查,而粉碎·抽吸组织的手术用超声吸引器则属于更高类别,审评负担更重。名称相同,在监管上却是完全不同的产品。
Q. 可以用制造商产品手册上的雾化性能数据代替检测吗?
原则上,产品手册数据不被认可为审评资料。需要在品目基准规格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公认检测;如果制造商持有公认检测报告,先确认其在韩国可被认可的范围,是降低费用的途径。
Q. 制造商不提供药液接触部位的材质信息怎么办?
这是生物学安全性评价受阻的典型情形。有两条路径:在合同阶段明确资料提供义务,或确认能否以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资料替代;如果两条路都走不通,就必须考虑更换制造商。

把产品信息发过来就行。
评估的事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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