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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按程序2026.09.04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为什么不能照搬医疗器械指南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自2020年起适用单独的法律。分级依据不同,临床资料的名称也不同。本文先厘清哪些相同、哪些分野,再给出准备顺序。

要点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自2020年5月1日起适用单独的法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法律第16433号)。程序的大框架与一般医疗器械相似,但有三处分野:分级的依据、临床资料的名称与批准结构,以及应参照的告示体系。不了解这三点而按一般医疗器械资料准备,所需材料就会对不上。以2026年9月确认信息为准整理。

为什么必须分开来看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不接触人体。 它处理检体,产出信息。因此"对人体有多危险"这个一般医疗器械式的提问,无法原样成立。

这一性质差异带来了制度分离。2019年4月30日公布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法律第16433号)于2020年5月1日施行,使这一领域拥有了自己的法律、施行规则与告示体系。

这在实务上之所以重要 — 因为你搜到的医疗器械资料,可能并不适用于这类产品。 条文编号、告示名称、表格格式都不一样。

分野① 分级的依据不同

一般医疗器械按对人体的危害度分级。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不是。

它按使用目的,以及由此提供的诊断信息对个人和公众卫生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性,分为四个等级

用一句话概括:器械不接触人体,取而代之决定等级的,是错误诊断信息可能造成的危险。

于是分级判断的焦点从硬件转向使用目的。 原理相同的检测设备,会因宣称诊断什么而落入不同等级;尤其是处理如传染病这类涉及公众卫生的诊断信息时,危害性评价会上升。

实务含义很明确:必须先定下使用目的的表述,等级才会出现。 这个顺序与一般医疗器械相同,但在体外诊断中分量更重。

分野② 临床资料的名称不同

一般医疗器械称为临床试验的位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称为临床性能试验

不只是名称之别,结构也随之而来 — 需编制临床性能试验计划书,并取得设于临床性能试验机构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食药处就此另设《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临床性能试验计划批准相关规定》《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临床性能试验 基本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两项告示。

这一差异在实务中造成的问题很直接:术语不同,应查的规定也不同。 以"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检索,读到的会是并不规范这类产品的规定。从检索起就用正确名称更准确。

分野③ 有一套专属的告示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另有专用告示。实务中反复要打开的有:

告示 规定什么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品目及品目分级规定 品目分类与等级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许可・备案・审查等规定 提交材料与审查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临床性能试验计划批准规定 性能试验计划批准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临床性能试验 基本文件管理规定 基本文件管理

一般医疗器械一侧存在同名规定,因此需要养成确认自己打开的是哪一侧告示的习惯 — 看标题前是否冠有"体外诊断"即可。

相同之处 — 经营资质与质量体系

有分野,也有相同。公司层面要件的骨架是接近的。

  • 许可向食品药品安全处长,认证或备案向韩国医疗器械安全信息院院长申请。窗口按等级分流
  • 适用质量负责人制度。事实上质量负责人教育实施机构的对象就写作"医疗器械・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进口)质量负责人" — 详见质量负责人指南
  • 公司层面的业许可与产品层面的品目手续相互独立又可并行,这一结构也相同 — 见制造业许可指南

概括起来就是:经营与质量层面相似,品目审查的内容分野。

准备顺序

  1. 这是不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是否属于处理检体并产出诊断信息的结构
  2. 确定使用目的表述 — 宣称诊断什么。等级由此而来
  3. 确定品目分类与等级 — 用体外诊断专用的分级规定核对
  4. 确定程序 — 许可(食药处)还是认证・备案(信息院)
  5. 判断是否需要临床性能试验 — 若需要,把计划批准的周期纳入总日程
  6. 并行推进经营资质 — 质量负责人、设施、质量管理体系

第5步对日程的影响最大。 若品目需要性能试验,其周期决定整体日程,因此必须在早期判断,计划才立得住。

常见失误

  • 照搬一般医疗器械的指南与表格,导致提交材料对不上
  • 以"临床试验"检索,读到并不规范这类产品的规定
  • 按硬件推测等级,未体现使用目的所生成的危害性
  • 低估传染病等涉及公众卫生的诊断信息的分量
  • 过晚判断是否需要临床性能试验,导致整体日程后移

启动前检查清单

  • 确认产品是否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拟定使用目的表述 — 诊断什么、为何诊断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品目与分级规定确认品目与等级(勿与一般器械规定混用)
  • 确定程序 — 许可(食药处)/认证・备案(韩国医疗器械安全信息院)
  • 判断是否需要临床性能试验 → 需要则预留计划批准周期
  • 将质量负责人、设施等经营资质与品目手续并行设计

体外诊断领域,使用目的的表述决定等级,等级决定其余一切。 只要告知检体种类与打算宣称的诊断目的,我们会先判断可能落入的等级区间以及是否涉及临床性能试验,详见免费事前评估

常见问题

Q.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也适用《医疗器械法》吗?
适用单独的法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法律第16433号,2019年4月30日公布,2020年5月1日施行)单独规范这一领域,分级、许可与临床相关的告示也另有体外诊断专用版本。照搬一般医疗器械资料,会导致所需材料与程序对不上。
Q.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等级依据什么确定?
与一般医疗器械按对人体的危害度分级不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按使用目的以及由此提供的诊断信息对个人和公众卫生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性,分为四个等级。器械并不接触人体,取而代之的是错误诊断信息可能带来的风险决定等级。
Q. 临床试验与临床性能试验是一回事吗?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使用的名称是临床性能试验。需编制计划书并取得设于临床性能试验机构的审查委员会批准,食药处另有关于计划批准与基本文件管理的专门告示。术语不同,应查的规定也不同,因此从检索阶段就用这个名称更准确。
Q. 许可与认证・备案分别向谁申请?
许可向食品药品安全处长申请,认证或备案向韩国医疗器械安全信息院院长申请。窗口按等级分流,因此必须先确定品目分类,才知道向哪里提交什么。

把产品信息发过来就行。
评估的事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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