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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按品类2026.07.20

口内扫描仪韩国进口许可指南

已取得CE认证的中国产口内扫描仪,进入韩国市场还要重新准备什么?本文按实务顺序梳理了等级判定、试验资料与CE资料的可用范围,以及必须从中国制造商处取得的文件——进口实务真正的瓶颈都在这里。

核心摘要 — 即使有CE标志,韩国的程序也要从头再来一遍。口内扫描仪通常按2类范畴审视,而审评归根到底只问一个问题:"能否准确、安全地扫描口腔内部。"实务上的瓶颈往往不在试验本身,而在能否及时从中国制造商手中拿到资料

口内扫描仪属于几类

口内扫描仪(牙科用3D扫描仪)是以光学方式拍摄口腔内部、生成三维印模数据的设备。品目分类与等级需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公告《医疗器械品目及各品目等级规定》的附表中确认,在韩国通常按2类范畴审视。整体程序框架与2类认证指南相同。

但有一点需要留意。硬件相同,软件宣称什么用途不同,审评范围也可能不同。如果超出单纯获取·显示形貌的层次,进而宣称龋齿探测、正畸分析这类辅助诊断判断的功能,就可能被归为另一品目或纳入更高等级的审评对象。在项目初期敲定宣称文字、把分类钉死,往往决定整个日程。

判断分类还有一条捷径:在MFDS医疗器械数据库中检索同类原理的已获批产品,比对其品目名称、等级与使用目的表述。韩国市场上已有多款口内扫描仪流通,把在先获批案例与自家产品规格并排对照,可以在早期就筛掉分类风险。

进口许可路线图:三道关口

进口注册许可的关键不是"按顺序走",而是并行设计。关口有三道,重叠推进越多,总周期越短。

关口 内容 实务要点
医疗器械进口业许可 取得进口商资格,选任质量负责人 与品目无关,可先行办理,应最先启动
品目认证 技术文件审评(2类通常委托民间审查机构) 试验报告的准备是关键路径
KGMP 进口KGMP合格认定审查(含海外制造场所) 制造商配合与审查档期是瓶颈

2类认证通常需要约3~4个月。在此之上还要叠加试验周期与KGMP审查,因此在递交品目认证之前就先把试验委托和KGMP准备转起来,是标准做法。尤其是牵涉海外制造场所的进口KGMP,制造商回复资料的速度直接支配日程。"等认证下来再开始KGMP"这样的计划,只会把开卖时点等量地往后推。

试验资料:审评关注的四条轴线

1. 电气·机械安全与EMC — IEC 60601-1和IEC 60601-1-2(EMC)是基础。手持件形态的设备,其患者接触部(应用部分)的定义与绝缘结构是审评关注点。

2. 软件 — 三维重建软件需要依据IEC 62304的软件生命周期资料。软件版本管理尤其重要。中国制造商常常频繁更新固件与应用程序,一旦试验时的版本与申请版本不一致,这本身就构成补正事由。若具备联网·云端功能,还需一并评估被要求提交网络安全资料的可能性。

3. 生物学安全性 — 扫描头会接触口腔黏膜。须按ISO 10993系列对接触部位·接触时间进行分类,并备齐细胞毒性等评价资料;如果扫描头属于灭菌·可重复使用件,范围还会扩展到再处理(清洗·消毒)有效性资料。这里需要的是扫描头材质的原材料信息,而中国制造商往往并未掌握上游供应链资料,因此必须在签约前确认能否取得。

4. 光安全 — 口内扫描仪是向口腔内照射光源的设备,因此可能被要求进行光生物安全性评价。适用标准与评价深度随光源规格(波长·输出·照射方式)而变,所以应在早期取得制造商的光源数据表,先把评价范围确定下来。这一项也是四条轴线中实务人员最常遗漏的。

与此同时,ISO 14971风险管理资料与IEC 62366-1可用性资料共同构成技术文件的骨架。

CE资料能用到什么程度

CE技术文件是很好的起点,但不能替代韩国审评。实务上大致这样划分:

  • 可用性较高的 — 基于IECEE CB体系的IEC 60601系列报告、ISO 10993系列试验报告等国际公认试验资料。认可条件与有效期管理因产品·资料而异,筛选标准请参见境外试验报告使用指南
  • 只能作参考的 — CE证书本身、欧盟符合性声明(DoC)、仅按欧盟要求撰写的临床评价报告。这些需要按韩国审评要求重新组织。

抱着"有CE,交材料就行"的预期去排日程,很容易落空。首先要做的是把每一份试验报告逐条对照韩国认可标准的筛选工作。在签约前完成这项筛选还有另一重好处:缺口试验项目有多少,直接决定初期投入规模,因此它会成为与制造商谈条件(资料提供义务、试验费用分担方式)时有据可依的筹码。

必须从中国制造商处取得的东西

中国产进口项目中最常崩掉的环节不是技术,而是沟通。以下四项须在合同阶段写成明文条款。

  • 进口许可授权书(LOA) — 制造商签署的、将韩国注册许可权限授予进口商的文件。独家·非独家条件一并厘清。
  • ISO 13485证书 — 制造场所质量体系的基本证明,也是KGMP审查的起点资料。
  • 技术文件原始资料 — 规格书、电路图·结构图、材质信息(含扫描头接触部)、试验报告原件。凡是回一句"只能给摘要版"的制造商,项目多半会卡在审评中段。
  • KGMP审查配合 — 承诺提交海外制造场所资料并在必要时接受现场核查。审查阶段一旦配合中断,几乎没有替代方案。

再补一条实务经验:索取资料时最好用文件清单表。只说"请发技术资料",中国制造商往往回过来一堆样本册水平的材料。把所需文件名称·版本·语言做成表格附在合同后面,并约定回复期限,就能大幅减少审评阶段的资料空白。取证之后的通关·销售环节实务另文详述,本文聚焦于取得许可之前的流程。

组成品设计:许可范围要涵盖到哪里

口内扫描仪不会只卖主机。扫描头(更换件)、校准工具、支架、专用线缆、运行软件是作为一整套一起流通的。进口实务中必须在早期设计好把哪些内容纳入许可组成

纳入组成品后,即可随主机一并进口·销售而无需另行走程序,但技术文件中必须体现各组成品的规格与试验范围。反之,若某配件当初未列入组成,日后再进口就可能需要变更程序或另行审视。尤其是直接接触口腔的更换用扫描头,其材质·再处理资料会与主机审评一并审视,因此把销售计划中的各类扫描头从一开始就全部列入更为稳妥。PC·显示器这类通用设备是否纳入组成,也应与制造商说明书的构成保持一致后再定。

常见的驳回·补正事由

  • 宣称功能与品目分类不一致(广告中主打分析·诊断功能,却按单纯扫描仪申请)
  • 扫描头接触部材质信息不充分,生物学安全性评价范围有遗漏
  • CE试验报告所依据的标准版本与韩国认可标准不一致
  • IEC 62304软件资料与版本·功能说明书对不上(试验时版本 ≠ 申请版本)
  • 光源规格资料不全,导致无法界定光安全评价范围
  • 制造商名称·地址在证书、试验报告与LOA之间不一致(中国制造商英文表述混用)

启动前检查清单

  • 确认品目分类·等级,敲定软件宣称文字
  • 确认是否已持有医疗器械进口业许可,未持有则立即启动
  • 取得制造商现有试验报告清单 → 筛选韩国可认可的范围
  • 将LOA·ISO 13485·技术文件原始资料的提供义务写入合同
  • 取得扫描头材质·再处理方法资料
  • 制定缺口试验项目在韩国委托试验的计划
  • 将KGMP审查档期与品目认证递交时点并行设计

同样是口内扫描仪,光源规格与软件构成不同,需要准备的试验项目也不同。只需提供型号与CE技术文件清单,我们即可在免费事前评估中为您梳理出可沿用的试验报告与需要新做的项目框架。

常见问题

Q. 有了CE认证,是否可以免除韩国的注册许可?
不能。CE是欧盟市场的要求,要在韩国销售,仍须另行取得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原KFDA)的认证·许可以及KGMP。不过CE技术文件中所含的部分试验报告,只要满足认可条件即可用于韩国审评,对缩短准备周期帮助很大。
Q. 口内扫描仪属于几类?
在韩国通常按2类范畴审视。但如果同时宣称具备分析·诊断扫描数据的软件功能,审评范围可能随之改变,因此依据《医疗器械品目及各品目等级规定》确认品目分类是第一步。
Q. 必须从中国制造商处取得哪些文件?
进口许可授权书(LOA)、ISO 13485证书、技术文件原始资料(规格书·试验报告·材质信息),以及配合KGMP制造场所审查的承诺。若不在合同阶段把这四项写入条款,审评进行到一半常因资料缺口而拖延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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