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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按品类2026.09.09

体温计——接触式和非接触式都是医疗器械,已有无证被查处的实例

接触式电子体温计属于「个人用电子体温计」(A21010.03)2等级,需要认证。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也作为单独的医疗器械品目管理。2024年12月的报道显示,有企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制造业许可的情况下,从中国进口半成品并在国内组装,制造并销售了上千台非接触式红外线温度计,最终被查处。本文整理了卖家应确认的标示项目和组装环节的陷阱。

核心提要 — 无论接触式还是非接触式,体温计都是医疗器械。接触式电子体温计属于个人用电子体温计(A21010.03)2等级,需要认证;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也作为单独品目管理。而这并非纸面上的规定——2024年12月,就有一起实际查处案例被报道:某企业在未取得制造业许可的情况下,进口半成品并在国内组装,制造并销售了上千台非接触式红外线温度计。本文按2026年9月确认的信息整理。

为何容易混淆——「温度计」与「体温计」是两回事

工业用、餐饮用的红外线温度计与医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外观相似,都是对准额头或物体发射光束、显示数值。

但决定其监管地位的并非外观,而是所声称的使用目的。若声称「测量体温」,即属于医疗器械;若只声称「测量物体表面温度」,则属于一般工业产品。

问题在于,销售过程中这条界线常常变得模糊——把工业用产品当作测体温用途来宣传,或者反过来,销售体温计产品时却不确认其是否已获认证。

接触式——电子体温计属于2等级

家庭常用的接触式电子体温计,在《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别等级规定》中被归类为个人用电子体温计(A21010.03),2等级

由于属于2等级,需要经过认证,而非仅仅备案。必须通过技术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检验检测费和审查机构手续费需另行支付实际费用。2等级整体流程可参见2等级认证费用指南

非接触式(红外线)——等级需核实原文

非接触式体温计同样作为医疗器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处在2020年9月的公告中表示,凡测量并记录个人体温,均应使用经食药处认证的体温计,并未区分接触式与非接触式。

不过,本文并未列出非接触式体温计的具体品目分类编号和等级。由于该规定的附表1仅以附件形式存在,未能作为一手资料直接核实。请勿想当然地认为它与接触式同属2等级,建议在筹备阶段先取得官方的品目分类确认。

实际查处案例——2024年12月

这并非假设,而是真实发生的事件。

据2024年12月的报道,某企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制造业许可的情况下,从中国进口半成品并在国内组装,制造了上千台「非接触式红外线温度计」(型号OC365-T100),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了约900台,销售期间为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

食品药品安全处指出,该产品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可能无法保证体温测量的准确性,并已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

组装半成品同样属于制造行为

上述案例中真正出问题的正是这一点。直接进口成品,与进口半成品在国内组装,是两种不同的要求。

进口成品属于进口业范畴;而将半成品在国内组装、完成,则被视为在国内设有制造场所生产医疗器械,需要制造业许可。若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来筹备,就会在许可环节出现缺失的情况下开始流通。制造业许可与进口业许可的区别,可参见制造业许可指南

卖家应确认的事项

□ 确认商品页面和包装上是否标有「医疗器械」字样及认证编号—型号名

□ 在医疗器械电子民愿窗口(emed.mfds.go.kr)核对该型号的认证信息

□ 如果是进口半成品在国内组装,首先确认是否具备制造业许可

□ 不要将热成像摄像头、人脸识别设备宣传为体温计——未经认证的设备不被认定为可用于个人体温测量

□ 不要将为工业用、餐饮用设计的红外线温度计宣传为可测量体温

常见错误

  • 将工业用红外线温度计宣传为可测量体温
  • 进口半成品在国内组装,却未取得制造业许可
  • 将热成像或人脸识别设备当作体温计销售
  • 想当然地认为非接触式体温计与接触式属于同一等级,未加核实
  • 直接分销未标示认证编号的产品

开始前的自查清单

  • 确认所经营产品是接触式还是非接触式
  • 若为接触式,确认个人用电子体温计(A21010.03)2等级认证流程
  • 若为非接触式,先取得官方品目分类确认(不要凭猜测判断等级)
  • 若为半成品组装方式,确认是否需要制造业许可
  • 在emed.mfds.go.kr核对拟采购、分销产品的医疗器械标示和认证编号

体温计看似风险较低,容易被排在待办事项之后,但这恰恰是一个已有无证流通被查处并追责的品类。只需告知您经营的产品是接触式还是非接触式、是成品还是半成品组装,我们即可在免费预审中为您确认所需流程。

资料来源:食品药品安全处新闻稿(2020年9月9日,经Korea.kr政策新闻转载)——建议使用经认证体温计,并明确热成像摄像头不被认定为体温计。无证非接触式红外线温度计制造、销售查处案例(2024年12月23日报道,YTN Science)。接触式电子体温计(A21010.03)2等级分类依据为《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别等级规定》(食药处告示第2026-18号,2026年3月9日施行)附表1——以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原文为准。非接触式体温计的具体品目分类编号及等级,因附表1原文(附件)未能作为一手资料核实,本文未作说明。品目分类及手续费可能随告示修订而变化,个别产品的品目、等级可能因使用目的、作用原理不同而有所差异。

常见问题

Q. 所有体温计都是医疗器械吗?
是的。接触式电子体温计作为「个人用电子体温计」(A21010.03)按2等级管理,需要认证。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也作为单独的医疗器械品目管理。不过,由于《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别等级规定》的附表1只以附件形式存在,本文未能从一手资料核实非接触式体温计的具体品目分类编号,因此文中未作说明。如果您正准备经营此类产品,建议先取得官方的品目分类确认。
Q. 真的有企业因无证销售被查处的实例吗?
有。据2024年12月的报道,一家企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制造业许可的情况下,从中国进口半成品并在国内组装,制造了上千台「非接触式红外线温度计」(型号OC365-T100),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了约900台(销售期间为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食品药品安全处指出,此类产品无法保证体温测量的准确性。
Q. 只是进口半成品在国内组装,也需要制造业许可吗?
是的。上述查处案例中出问题的正是这一点。将半成品进口后在国内组装,会被视为在国内设有制造场所生产医疗器械,因此需要制造业许可——这与直接进口成品的进口业要求不同。
Q. 热成像摄像头测出的体温数值可以算数吗?
不可以。食品药品安全处在2020年9月的公告中明确表示,即便人脸识别热成像设备显示出数值,如果没有医疗器械标示和认证编号,也不被认定为体温计。此类设备可用于地铁、大型设施等场所的发热筛查,但不适合用于测量个人的精确体温。

把产品信息发过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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