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按程序2026.08.02
备案走不通的热门品目 — 低频刺激器、个人用温热器需要的是“认证”
网上随处可见的低频(EMS)按摩仪、电热垫,其宣称的功能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品目分类中对应个人用低频刺激器、个人用温热器 — 均为2类。与无需审查的1类备案不同,2类属于须经技术文件审查的“认证”对象。本文从卖家视角整理了热门品目类别对照表,以及备案与认证的差异。
核心摘要 — 网上常见的健康类器械中,相当一部分在MFDS品目分类中属于2类医疗器械。低频(EMS)按摩仪宣称的功能对应个人用低频刺激器(A83010.01),电热垫对应个人用温热器(A83060.01)— 均为2类。与1类备案不同,2类属于须经技术文件审查的“认证”对象:除130,000韩元的法定手续费外,审查机构费用、试验检测费均为另计实费,还要加上品目基准规格试验和KGMP符合性认定,实务周期通常为3~4个月。如果按“备案就行了吧”来排日程,整个采购计划都会错位。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先确认品目分类。
为什么“备案”走不通 — 类别决定程序
系列第1篇处理的是“我的产品算不算医疗器械”这一边界问题,而下一道关卡是类别。医疗器械按使用目的和对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分为1~4类(《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类别相关规定》,MFDS告示),走哪条程序,由类别决定。
| 类别 | 程序 | 审查 |
|---|---|---|
| 1类 | 备案 | 无技术文件审查 — 核对备案材料后受理 |
| 2类 | 认证 | 技术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 |
| 3·4类 | 许可 | MFDS对技术文件及(必要时)临床资料的审查 |
问题在于,网上卖家经手的热门品目,常常与“危害低应该是1类吧”的直觉相悖。向人体施加电流(低频)、施加热量(温热)、测量身体状态(体温、血压)的器械,相当多被划入2类。各类别程序、周期、费用的整体图景,已整理在各类别程序概览中。
我要卖的产品,真的是2类吗 — 热门品目对照表
从MFDS告示《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类别相关规定》附表1的品目分类中,挑出与网上销售交集最大的品目,如下表所示。
| 分类编号 | 品目名称 | 类别 | 对应这类产品 |
|---|---|---|---|
| A83010.01 | 个人用低频刺激器 | 2类 | 低频(EMS·TENS)按摩仪宣称“缓解疼痛、改善肌肉萎缩”的情形 |
| A83060.01 | 个人用温热器 | 2类 | 宣称“缓解肌肉疼痛”等功效的电热垫、温热垫 |
| A83080.01 | 个人用组合刺激器(2类) | 2类 | 低频+温热等两种以上功能的组合 |
| A82010.01 | 医用振动器 | 2类 | 以缓解肌肉疼痛为目的的振动、冲击、压迫刺激器械 |
| A21010.03 | 电子体温计 | 2类 | 家用电子式体温计 |
| A23010.04 | 自动电子血压计 | 2类 | 袖带自动加压式家用血压计 |
读这张表时,有三点要一并注意。
第一,岔路口仍然在于“宣称”。同样是振动器械,告示在医用振动器的定义中明确写道,单纯为有益健康之目的而制造的电动按摩器不在此列。也就是说,路在这里分岔:要么作为不宣称医疗器械功效的一般工业产品按摩仪销售,要么取得2类认证、名正言顺地讲“缓解疼痛”。这一边界问题已在系列第1篇中详细讨论。
第二,功能一组合,类别可能上调。个人用组合刺激器,若各项功能中最高类别为2类,则为2类(A83080.01);若混入3类功能,则划为3类(A83080.02)。这意味着“多加一个功能”可能改变整个程序。
第三,上表不能替代告示原文的核对。品目分类会随告示修订而变化,实际产品究竟落入哪个品目,需要对照使用目的、作用原理来判断。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先核对品目分类原文。
1类备案与2类认证,实际差在哪里
名称只差一个词,程序的性质却不同。如果说1类备案是“备齐材料、提交并获受理”的程序,那么2类认证就是用试验数据和文件证明产品安全、性能成立的程序。
| 区分 | 1类备案 | 2类认证 |
|---|---|---|
| 程序性质 | 无技术文件审查 | 技术文件由审查机构(KTL、KTR等)审查 |
| 试验检测 | 原则上不要求 | 电气·机械安全、EMC、性能等品目基准规格试验 |
| KGMP | 多数品目豁免(灭菌等除外) | 需符合性认定 — 与技术文件并行推进是缩短周期的关键 |
| 法定手续费 | 85,000韩元 | 130,000韩元 + 技术文件审查机构费用(另计实费) |
| 周期 | 法定处理5日,实务通常2~4周 | 实务通常3~4个月 |
只看政府手续费之差(85,000韩元 vs 130,000韩元),负担似乎不大;但2类的实际成本发生在试验检测费、审查机构费用和KGMP上。这些都是直接向试验机构、审查机构缴纳的实费,因此比较报价时,首先要确认代办费与实费是否分开列示。1类备案的执行步骤见卖家视角的1类备案全整理,2类认证的五个阶段及左右周期的变量见2类医疗器械认证指南。
站在卖家立场,该确认什么
如果是采购转售、代销 — 确认供应商的认证编号。品目认证的主体是制造商或进口商,因此在韩国国内采购已认证产品转售的卖家,不需要重新取得认证,而是确认供应商的认证编号,以及自己是否需要办理销售业备案。此时要看的不是“备案编号”,而是与该品目相符的注册(2类即认证)是否齐备。
如果是自行进口、自行制造 — 认证程序整个都是你的事。从进口业许可(或制造业许可),到试验检测、技术文件、KGMP、认证受理,这条时间线必须纳入采购计划。尤其是海外制造商持有的试验报告在韩国的认可范围因案而异,先筛选制造商资料,是降低重复试验成本的起点。
无论哪种情形 — 广告只能在认证范围内做。即便取得认证,标示、广告也只能在获认证的使用目的范围内进行;越界的表述会绕回误认广告的问题。包括手续费、周期在内的常见问题,已汇总在本文的FAQ部分。
CLARE Partners的服务
CLARE Partners将2类认证的各个环节按项目拆分提供代办。
- 2类认证代办 — 涵盖技术文件编写支持、MFDS受理、审查补正应对的认证程序全程,代办费600万韩元起(130,000韩元法定手续费与审查机构费用分开列示)
- 试验检测委托·管理 — 从试验项目设计、试验机构报价比较与委托,到报告管理,代办费200万韩元起(试验费为试验机构实费另计)
- 进口业·制造业许可代办 — 许可申请材料的准备与受理,含设施、质量负责人要件审核,代办费200万韩元起
- 销售(租赁)业备案代办 — 材料准备与受理,代办费50万韩元起
- 免费事前评估 — 发来产品信息,我们在1个工作日内就品目、类别、所需程序及资料状态给出初步回复
各项目代办费全表与报价结构,见许可认证咨询服务。
在2类,最贵的错误是“以为是1类”而排定的日程和预算。确认类别,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做,成本最低。把产品信息和打算使用的文案通过免费事前评估发给我们,我们会先为您确认:按品目分类属于几类、需要哪些试验、整体日程要多久。
依据:《医疗器械品目及品目类别相关规定》(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6-18号,2026年3月9日施行)附表1 — 以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原文为准。许可·认证·备案的区分依据《医疗器械法》(法律第21263号,2026年7月1日施行)第6条(制造业许可等)、第15条(进口业许可等);手续费依据《医疗器械法施行规则》(总理令第2127号,2026年7月1日施行)第65条(手续费)及附表10。品目分类与手续费可能随告示、法令修订而变化,个别产品的品目与类别,也可能因使用目的、作用原理不同而有不同判断。
常见问题
- Q. 低频(EMS)按摩仪属于医疗器械吗?
- 取决于宣称的使用目的。若要宣称“缓解疼痛”“改善肌肉萎缩”等医疗器械功效,就必须按MFDS品目分类注册为个人用低频刺激器(A83010.01)等相应品目,而该品目为2类,属于认证而非备案的对象。反之,也可以不作此类宣称、在一般工业产品范围内销售,但此时不得使用让人误认为具有类似医疗器械功效的文案。
- Q. 2类认证需要多少费用、多长时间?
- 向政府缴纳的法定手续费按电子申报计为130,000韩元(《医疗器械法施行规则》附表10),但这并不是全部。技术文件审查机构的费用和品目基准规格试验检测费,是直接向相应机构缴纳的另计实费,此外还需要KGMP符合性认定。视试验项目数量和补正次数而定,实务周期通常按3~4个月来规划才比较现实。
- Q. 1类备案和2类认证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 在于有无技术文件审查。1类备案是无需审查、核对备案材料后即予受理的程序(法定处理期限5日);而2类认证是由审查机构对附有试验报告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的程序。再加上试验检测和KGMP符合性认定,时间与费用的量级就完全不同。类别由品目分类决定,而非产品材质,因此在采购之前,先确认品目才是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