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按程序2026.09.16
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 — 销售业申报之后到来的标准
销售业申报只是起点,随之而来的是施行规则附表6的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保管场所的设施、管理负责人、进出库确认、三种台账、年12小时培训都在其中。不持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可豁免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本文按附表全文梳理。
核心摘要 — 销售业申报是打开大门的程序,随之而来的是施行规则附表6的流通质量管理基准。其中包含保管场所的七项设施要求、管理负责人、进出库确认流程、三种台账以及年12小时培训。而实务上最关键的一行是 — 不持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包括设施基准在内的相当大部分可获豁免。本文于2026年9月直接对照附表全文整理而成。
这一基准从何而来
法第18条第1款要求销售业者等遵守营业场所的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方法,施行规则第39条将其内容分为四项。其中第4项即为本基准。
遵守附表6的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但依法第17条第2款可以不办理销售业申报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销售业申报获豁免的,本基准同样不会到来。申报豁免事由参见租赁业·修理业指南。
附表6将该基准定义为「可销售或租赁医疗器械者在医疗器械流通方面应当遵守的细则基准」。
1. 先区分三个术语
附表在定义部分先将三个划分空间的用语区别开来。这一差异构成设施要件的判断标准。
| 术语 | 定义 |
|---|---|
| 分离 | 位于不同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内的空间以墙体区隔的状态 |
| 区划 | 以隔断等分开,可管理至不发生污染或混杂的状态 |
| 区分 | 划线标示或留出间隔,可区别管理至不致混淆的状态 |
强度依次为分离 > 区划 > 区分。条文使用了哪个词,决定了是要砌墙、用隔断,还是划线即可。
2. 保管场所设施 — 七项
附表6第2项规定的保管场所基准。
| 目 | 基准 |
|---|---|
| 甲 | 建筑物应与污秽场所分离,保管场所应确保充分的面积与空间 |
| 乙 | 禁止用于销售或租赁业务以外的目的。但在不损害供给·质量管理的范围内,可将非医疗器械产品区分或区划保管 |
| 丙 | 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
| 丁 | 应具备适于经营的采光·照明,且置于通风良好之处 |
| 戊 | 应具备维持适当温湿度以防变质的设施,必要时配备空气调节设备。需维持恒温的器械,须另行配备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冷冻·冷藏设备 |
| 己 | 自动装置须定期检查并保持正常功能,其检查·点检记录须保存1年 |
| 庚 | 须具备防虫防鼠设施及消防设施 |
丙目是实地检查中最常被指出的项目。不使用托盘或货架而直接堆放在地面,本身即不符合基准。
戊目对经营冷藏品目的企业分量尤重。条文要求的不是普通冰箱,而是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设备,己目还要求该记录保存1年。
3. 管理负责人 — 代表人可以兼任
第3项要求设置管理负责人以检查·确认本基准相关业务的执行,并附上一句:
此时代表人可以兼任管理负责人。
这与生产场所·进口场所设置的法定质量负责人是不同的岗位。条文未列举资格要件,也未要求另行聘用。小型销售企业能够由代表人一人起步,原因正在于这句话。
4. 从入库到出库 — 八项
第4项规定的质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
- 入库时 — 核对采购申请书或交易明细表的内容与入库货品的交易方·型号·数量·规格等,并进行损伤及污染等外观检查
- 需按保管温度区分的器械须区分保管于冷藏或冷冻场所
- 退货器械、不良器械须区分保管
- 出库时 — 作业人员须到现场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核对交易方·型号·数量·规格·使用期限(有效期)等后方可出库;向医疗机构·销售业者·租赁业者销售的,须记录销售明细
- 需区分保管温度的器械,运输过程中亦须维持适当温度
- 须保持保管场所及机械·器具·设备的清洁
- 在流通过程中收到投诉的,须迅速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且记录其内容
- 租赁业者拟出租需污染管理的人体接触医疗器械时,须以清洗·消毒等方式去除污染,并将该内容以书面记录·管理
最后一项是租赁业特有的义务。若业务模式是回收接触人体的器械后再次出租,清洗·消毒记录本身即为监管对象。
5. 三种台账与2年保存
第5项规定应制作·备置的台账共三种。
| 台账 | 记载内容 | 依据 |
|---|---|---|
| 设施及设备台账 | 依第2项的设施·设备检查结果 | 第5项甲目1) |
| 出库台账 | 第4项丁目后段的销售明细 | 第5项甲目2) |
| 投诉处理台账 | 第4项庚目的投诉受理·处置内容 | 第5项甲目3) |
乙目规定保存期限 — 除相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各类台账等业务处理记录须保存2年。
这与二手医疗器械指南所述检查记录2年、不良处理记录1年属于不同条文,因此台账须另行管理。
6. 培训 — 每年12小时
第6项要求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制定自主培训计划,并实施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合计12小时的自主培训。
应涵盖的内容有五项:
- 医疗器械经营的责任意识
- 医疗器械的内容及规格
- 医疗器械的经营及质量管理
- 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 为有效执行本基准所需的其他事项
请注意「每季度至少1次」与「全年合计12小时」是同时适用的。若在年末集中完成12小时,季度要求即告落空。
7. 没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 — 相当大部分获豁免
这是本文最具实务价值的部分。第7项规定:
对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不适用第2项、第4项乙目·丙目·戊目·己目以及第5项甲目1)。
附表将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定义为「依法第17条办理销售业申报者中,仅从事《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第2项所称通信销售的人」。
区分豁免与保留的部分如下。
| 无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 | |
|---|---|
| 第2项 保管场所七项设施 | 不适用 |
| 第4项乙目(保管温度区分)·丙目(退货·不良区分)·戊目(运输温度)·己目(清洁) | 不适用 |
| 第5项甲目1) 设施及设备台账 | 不适用 |
| 第3项 管理负责人 | 适用 |
| 第4项甲目(入库确认)·丁目(出库确认·销售明细)·庚目(投诉)·辛目(出租时清洗·消毒) | 适用 |
| 第5项甲目2) 出库台账·3) 投诉处理台账,乙目 2年保存 | 适用 |
| 第6项 年12小时培训 | 适用 |
前提是「不持有保管场所」。业务须不自行持有库存,接到订单后由供应方直接发货。一旦使用仓库,第2项即恢复适用。结合施行规则第37条第2款允许将住宅作为线上销售营业场所的规定来读,可以看出不持库存的线上销售在制度设计上门槛较低。
常见错误
- 仅完成销售业申报而未读附表6 — 申报是起点,基准才是随后到来的
- 将医疗器械直接堆放在地面(第2项丙目)
- 冷藏品目使用普通冰箱 — 条文要求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设备
- 将点检记录(1年)与台账记录(2年)按同一保存规则管理
- 在年末集中完成12小时培训 — 每季度至少1次同时适用
- 一边使用仓库一边认为适用通信销售业者例外(第7项的前提是不持有保管场所)
- 从事租赁业却未以书面留存清洗·消毒记录(第4项辛目)
推进前核对清单
- 确认销售业申报是否属于豁免对象(若属豁免,本基准同样不适用)
- 是否自行保管库存 → 若保管,则须在现场逐条核对第2项的七项要求
- 若有冷藏·冷冻品目,确认是否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及点检记录(1年)
- 指定管理负责人(代表人可兼任)
- 制作三种台账格式并确定2年保存规则
- 制定自主培训计划并安排每季度1次·全年12小时的日程
- 若从事租赁业,另行制作清洗·消毒记录格式
- 若仅做通信销售,须能以书面说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状态
流通质量管理基准是比申报存续更久的标准。申报一天即可完成,而设施·台账·培训则年复一年地到来。贵公司的业务形态实际涉及几项要求、其结构是否适用通信销售例外,我们会先在免费事前审查中为您确认。
常见问题
- Q. 流通质量管理基准适用于谁?
- 施行规则第39条第4项要求销售业者·租赁业者遵守附表6的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但该项但书将依法第17条第2款可以不办理销售业申报的情形排除在外。附表6将该基准定义为「可销售或租赁医疗器械者在医疗器械流通方面应当遵守的细则基准」。
- Q. 仅做线上销售且没有仓库的情况如何?
- 附表6第7项规定,对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不适用第2项(设施及设备)、第4项乙目·丙目·戊目·己目以及第5项甲目1)。附表将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定义为:已办理销售业申报者中,仅从事《电子商务法》所称通信销售的人。但第3项管理负责人、第4项其余内容、第5项的出库台账·投诉处理台账、第6项培训仍然适用。
- Q. 必须另行聘用管理负责人吗?
- 附表6第3项要求设置管理负责人以检查·确认本基准相关业务的执行,并明确规定此时代表人可以兼任管理负责人。这与生产场所·进口场所的法定质量负责人是不同的岗位,条文上也未要求另行聘用。
- Q. 培训需要做到什么程度?
- 附表6第6项要求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制定自主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合计12小时的自主培训。应涵盖的内容为:医疗器械经营的责任意识、医疗器械的内容及规格、经营及质量管理、相关法规,以及为有效执行本基准所需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