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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按程序2026.09.16

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 — 销售业申报之后到来的标准

销售业申报只是起点,随之而来的是施行规则附表6的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保管场所的设施、管理负责人、进出库确认、三种台账、年12小时培训都在其中。不持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可豁免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本文按附表全文梳理。

核心摘要 — 销售业申报是打开大门的程序,随之而来的是施行规则附表6的流通质量管理基准。其中包含保管场所的七项设施要求管理负责人进出库确认流程三种台账以及年12小时培训。而实务上最关键的一行是 — 不持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包括设施基准在内的相当大部分可获豁免。本文于2026年9月直接对照附表全文整理而成。

这一基准从何而来

法第18条第1款要求销售业者等遵守营业场所的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方法,施行规则第39条将其内容分为四项。其中第4项即为本基准。

遵守附表6的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但依法第17条第2款可以不办理销售业申报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销售业申报获豁免的,本基准同样不会到来。申报豁免事由参见租赁业·修理业指南

附表6将该基准定义为「可销售或租赁医疗器械者在医疗器械流通方面应当遵守的细则基准」。

1. 先区分三个术语

附表在定义部分先将三个划分空间的用语区别开来。这一差异构成设施要件的判断标准。

术语 定义
分离 位于不同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内的空间以墙体区隔的状态
区划 以隔断等分开,可管理至不发生污染或混杂的状态
区分 划线标示或留出间隔,可区别管理至不致混淆的状态

强度依次为分离 > 区划 > 区分。条文使用了哪个词,决定了是要砌墙、用隔断,还是划线即可。

2. 保管场所设施 — 七项

附表6第2项规定的保管场所基准。

基准
建筑物应与污秽场所分离,保管场所应确保充分的面积与空间
禁止用于销售或租赁业务以外的目的。但在不损害供给·质量管理的范围内,可将非医疗器械产品区分或区划保管
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应具备适于经营的采光·照明,且置于通风良好之处
应具备维持适当温湿度以防变质的设施,必要时配备空气调节设备。需维持恒温的器械,须另行配备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冷冻·冷藏设备
自动装置须定期检查并保持正常功能,其检查·点检记录须保存1年
须具备防虫防鼠设施及消防设施

丙目是实地检查中最常被指出的项目。不使用托盘或货架而直接堆放在地面,本身即不符合基准。

戊目对经营冷藏品目的企业分量尤重。条文要求的不是普通冰箱,而是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设备,己目还要求该记录保存1年

3. 管理负责人 — 代表人可以兼任

第3项要求设置管理负责人以检查·确认本基准相关业务的执行,并附上一句:

此时代表人可以兼任管理负责人。

这与生产场所·进口场所设置的法定质量负责人是不同的岗位。条文未列举资格要件,也未要求另行聘用。小型销售企业能够由代表人一人起步,原因正在于这句话。

4. 从入库到出库 — 八项

第4项规定的质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

  • 入库时 — 核对采购申请书或交易明细表的内容与入库货品的交易方·型号·数量·规格等,并进行损伤及污染等外观检查
  • 需按保管温度区分的器械须区分保管于冷藏或冷冻场所
  • 退货器械、不良器械须区分保管
  • 出库时作业人员须到现场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核对交易方·型号·数量·规格·使用期限(有效期)等后方可出库;向医疗机构·销售业者·租赁业者销售的,须记录销售明细
  • 需区分保管温度的器械,运输过程中亦须维持适当温度
  • 须保持保管场所及机械·器具·设备的清洁
  • 在流通过程中收到投诉的,须迅速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且记录其内容
  • 租赁业者拟出租需污染管理的人体接触医疗器械时,须以清洗·消毒等方式去除污染,并将该内容以书面记录·管理

最后一项是租赁业特有的义务。若业务模式是回收接触人体的器械后再次出租,清洗·消毒记录本身即为监管对象

5. 三种台账与2年保存

第5项规定应制作·备置的台账共三种。

台账 记载内容 依据
设施及设备台账 依第2项的设施·设备检查结果 第5项甲目1)
出库台账 第4项丁目后段的销售明细 第5项甲目2)
投诉处理台账 第4项庚目的投诉受理·处置内容 第5项甲目3)

乙目规定保存期限 — 除相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各类台账等业务处理记录须保存2年

这与二手医疗器械指南所述检查记录2年、不良处理记录1年属于不同条文,因此台账须另行管理。

6. 培训 — 每年12小时

第6项要求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制定自主培训计划,并实施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合计12小时的自主培训。

应涵盖的内容有五项:

  • 医疗器械经营的责任意识
  • 医疗器械的内容及规格
  • 医疗器械的经营及质量管理
  • 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 为有效执行本基准所需的其他事项

请注意「每季度至少1次」与「全年合计12小时」是同时适用的。若在年末集中完成12小时,季度要求即告落空。

7. 没有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 — 相当大部分获豁免

这是本文最具实务价值的部分。第7项规定:

对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不适用第2项、第4项乙目·丙目·戊目·己目以及第5项甲目1)

附表将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定义为「依法第17条办理销售业申报者中,仅从事《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第2项所称通信销售的人」。

区分豁免与保留的部分如下。

无仓库的通信销售业者
第2项 保管场所七项设施 不适用
第4项乙目(保管温度区分)·丙目(退货·不良区分)·戊目(运输温度)·己目(清洁) 不适用
第5项甲目1) 设施及设备台账 不适用
第3项 管理负责人 适用
第4项甲目(入库确认)·丁目(出库确认·销售明细)·庚目(投诉)·辛目(出租时清洗·消毒) 适用
第5项甲目2) 出库台账·3) 投诉处理台账,乙目 2年保存 适用
第6项 年12小时培训 适用

前提是「不持有保管场所」。业务须不自行持有库存,接到订单后由供应方直接发货。一旦使用仓库,第2项即恢复适用。结合施行规则第37条第2款允许将住宅作为线上销售营业场所的规定来读,可以看出不持库存的线上销售在制度设计上门槛较低

常见错误

  • 仅完成销售业申报而未读附表6 — 申报是起点,基准才是随后到来的
  • 将医疗器械直接堆放在地面(第2项丙目)
  • 冷藏品目使用普通冰箱 — 条文要求装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的设备
  • 将点检记录(1年)与台账记录(2年)按同一保存规则管理
  • 年末集中完成12小时培训 — 每季度至少1次同时适用
  • 一边使用仓库一边认为适用通信销售业者例外(第7项的前提是不持有保管场所)
  • 从事租赁业却未以书面留存清洗·消毒记录(第4项辛目)

推进前核对清单

  • 确认销售业申报是否属于豁免对象(若属豁免,本基准同样不适用)
  • 是否自行保管库存 → 若保管,则须在现场逐条核对第2项的七项要求
  • 若有冷藏·冷冻品目,确认是否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及点检记录(1年)
  • 指定管理负责人(代表人可兼任)
  • 制作三种台账格式并确定2年保存规则
  • 制定自主培训计划并安排每季度1次·全年12小时的日程
  • 若从事租赁业,另行制作清洗·消毒记录格式
  • 若仅做通信销售,须能以书面说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状态

流通质量管理基准是比申报存续更久的标准。申报一天即可完成,而设施·台账·培训则年复一年地到来。贵公司的业务形态实际涉及几项要求、其结构是否适用通信销售例外,我们会先在免费事前审查中为您确认。

常见问题

Q. 流通质量管理基准适用于谁?
施行规则第39条第4项要求销售业者·租赁业者遵守附表6的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基准,但该项但书将依法第17条第2款可以不办理销售业申报的情形排除在外。附表6将该基准定义为「可销售或租赁医疗器械者在医疗器械流通方面应当遵守的细则基准」。
Q. 仅做线上销售且没有仓库的情况如何?
附表6第7项规定,对于不持有保管场所的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不适用第2项(设施及设备)、第4项乙目·丙目·戊目·己目以及第5项甲目1)。附表将医疗器械通信销售业者定义为:已办理销售业申报者中,仅从事《电子商务法》所称通信销售的人。但第3项管理负责人、第4项其余内容、第5项的出库台账·投诉处理台账、第6项培训仍然适用。
Q. 必须另行聘用管理负责人吗?
附表6第3项要求设置管理负责人以检查·确认本基准相关业务的执行,并明确规定此时代表人可以兼任管理负责人。这与生产场所·进口场所的法定质量负责人是不同的岗位,条文上也未要求另行聘用。
Q. 培训需要做到什么程度?
附表6第6项要求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制定自主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合计12小时的自主培训。应涵盖的内容为:医疗器械经营的责任意识、医疗器械的内容及规格、经营及质量管理、相关法规,以及为有效执行本基准所需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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